工程師涉藏攻擊工具 官促控方另定控罪

2020-05-0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年輕工程師去年十一月初涉嫌參與港島區遊行,在灣仔港鐵站外被搜出電磨機、錘子和對講機等武器及工具,被控管有攻擊性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以及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材兩罪。案件昨天在觀塘法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杜浩成裁判官質疑控方應重新審視環境證供再決定起訴,當日灣仔現場出現非法示威,但目前控方只根據搜出的物品起訴被告,杜官直言律政司的決定奇怪。

案件最後按辯方要求,押後至六月廿六日,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和尋求法律意見,被告准以現金三萬元保釋。

控方昨透露,案發前被告已在附近來回走動,其後他與數名示威者看見警察後逃跑,最終被捕,而案中的電磨機可以用作鋸開鐵甚至鋼。

裁判官杜浩成質疑,現場有非法示威,控方案情亦形容被告為示威者,控方會否考慮起訴被告其他控罪。控方回應指曾考慮過非法集結罪,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後,認為證據不足,才有現時的檢控決定。辯方亦指,雖然當時灣仔確有非法示威,但灣仔屬很大的地區,被告只是在港鐵站出口被警方看見。

杜官直言律政司的檢控決定奇怪,一方面稱呼被告為示威者,他身上亦有其他示威者常見的裝備,但只就涉案物品起訴他,直言律政司不應將案件碎片化,應全面考慮各方證據,再判斷是否可作毫無合理疑點的推論。杜官促控方應全面考慮各方證供。控方承諾案件押後期間再索取法律意見。

廿五歲被告陳俊賢,報稱工程師,被控於十一月二日在灣仔港鐵站外管有一部電磨機,兩個圓磨機刀片,兩個錘子,四枝螺絲批,兩個鉗,一枝士巴拿,兩個電鑽和一個支撬棍,以及非法管有和使用一部品牌BAOFENG的無線電收發器。根據控方指稱,他當晚在港鐵站外聯同其餘四至五人逗留,被告見到警察後逃跑不遂被捕。

案件編號:觀塘刑事 四八六 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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