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法界被捕者 鼓動青年犯法應感羞恥

2020-04-19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就昨日的「大搜捕」行動強調,只要有人犯法,警方就會執法,不會理會被捕者的身分及背景;他又特別提到,有涉案資深法律界人士獲保釋後,竟公開稱與年輕人被捕感到驕傲,鄧對此言論覺得驚訝,認為不應感到驕傲,應該感到羞恥。

「一哥」鄧炳強昨晚向傳媒交代,就「限聚令」聯同食環署人員巡視食肆的情況,其間有記者向鄧提問昨日拘捕泛民人士的行動,是否為了打壓民主派遊行集會自由。鄧炳強解釋,警方作出拘捕或檢控,要視乎是否有人犯法和證據,執法不偏不倚、無畏無懼,警方不會理會被捕人士背景或身分多高,警方絕不會懼怕執法。他直言:「唔會理佢係咪能控制傳媒抹黑警隊,或者煽動仇恨,孤立警隊。」

鄧炳強表示,對於有人在被捕後將責任推給他人的情況感到擔心。他又說:「好多時犯法後,有人走出嚟講唔關佢事,係政府錯,令好多年輕人被鼓動,令香港整體的守法意識減低。」他不點名指其中一名被捕者在法律界有崇高地位,保釋後竟公開稱與年輕人被捕同感驕傲,鄧對此說法覺得驚訝,他認為作為資深法律界人士,應該勸年輕人守法,但竟然繼續鼓勵年輕人犯法,故他不覺得感驕傲,應該感到羞恥。

被問及拘捕行動是否配合近日「兩辦」對民主派人士的批評時,鄧炳強指拘捕基於是否有人犯法及有無足夠證據,被捕者涉及去年八月至十月三宗非法遊行,而案件發生已一段時間,取證及與律政司諮詢意見需時。警方會深入調查犯罪案件,不論案件事隔多久,只要有證據便會作出拘捕。鄧勸喻稱,如果不想被人拘捕,就切勿犯法。

另外,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人被捕,約十五人昨中午到將軍澳蘋果日報大樓外慶祝,同一班人下午轉到長沙灣警署外繼續「贈興」,與在場聲援被捕者的團體爆發罵戰,雙方一度有肢體接觸。近乎同一時間,多名市民亦到九龍城警署送上慰問卡,以感謝警察守護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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