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物業減租擴至75%

2020-04-09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為降低企業的營商開支,政府在推出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時,提出多項「加碼」的租金紓緩措施。當局宣布在今年四月至九月期間,提高政府物業內合資格商戶或機構的租金寬減幅度,以及提高由地政總署管理的合資格短期租約及豁免書之租金寬減或費用寬免幅度,減幅由五成提高至七成五。以上兩項減租的範圍亦會擴大,涵蓋之前不包括在內的企業和租戶,料分別惠及約一萬八千個租戶和五千個豁免書持有人。

除了提高政府物業內合資格商戶或機構的租金寬減幅度,全面停業的租戶如跨境渡輪碼頭及官立學校小食亭,更可獲全額租金寬免。政府亦鼓勵公共機構,如房委會、房協、市建局和機管局跟隨上述做法,向商業租戶提供租金寬免,並鼓勵私人市場業主減租。

至於寬減非住宅帳戶百分之七十五水費及排污費的措施,將再延長四個月,直至今年十一月為止,與之前合共已寬減八個月。當局表示,每戶每月減免額上限分別為兩萬元及一萬二千五百元,約二十五萬個帳戶受惠。

當局又提出豁免十二萬五千名醫護專業人員的註冊/登記費,為期三年。特首林鄭月娥表示,今次計畫豁免醫護人員登記費,涉及數額不多,但希望可答謝醫護人員在抗疫期間所付出的辛勞。當局估計,以上各項措施會減少政府收入約十三億元,會盡快透過行政措施或附屬法例方式落實。

此外,當局表示,相關部門會按照合約機制延長政府工程及非工程合約的完工期,或放寬政府相關合約的付款安排,以及延長發展項目於地契下的建築規約期限至最多六個月,約一千個合約承辦商、顧問、地契承租人將可受惠。非工程合約方面,政府會鼓勵各採購部門向承辦商增加付款次數、將付款細則內的付款階段拆細以增加付款次數,以及加大墊支付款額,亦已敦促各採購部門盡力將慣常三十天的付款周期壓縮到一至兩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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