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暫允中介機構手機落盤

2020-04-0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考慮到中介機構的職員可能不會在通常的辦公地點工作,證監會對於中介機構職員用手提電話為客戶落盤的態度從「不鼓勵」放寬至「可接受」。另外,證監亦決定將即將實施的監管要求,順延實施期限六個月。

證監昨提醒中介機構,在疫情影響下,可選用替代方案來收取和記錄交易指示。

若在交易場地、盤房等地點以外的地方,職員以流動電話接受交易指示,應立即致電中介機構錄音系統,記錄有關指示詳情。

若無法接駁到中介機構的電話錄音系統,可使用其他方式,如人手以書面方式,將客戶交易指示時間及詳情記下。另外,若中介機構符合有關備存記錄、安全性及可靠性、合規監察等規定,亦可透過即時通訊,來收取客戶交易指示。

證監以往曾表示,留意到香港使用手提電話較為廣泛,但認為中介機構應禁止職員在辦公地點內,通過手提電話收取客戶的交易指示;若在辦公地點以外的地方收到交易指引,職員應立刻致電中介機構錄音系統,記錄指示內容。不過總體而言,證監對中介機構職員使用手提電話為客戶落盤的行為「不鼓勵」,但今次在疫情下則通融至「可接受」。

市場關注證監疫情後會否繼續對職員用手提電話落盤「開綠燈」。香港證券業協會主席徐聯安表示,今次是順應市場需求,因應疫情之下的通融方法,之前的落單模式行之有效,料未來不會有所改變,仍將是「不鼓勵」用手提電話落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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