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追租勝訴 遭法官下令擱置
2020-03-26 00:00(星島日報報道)香港一家註冊公司兩年前以每月近二百萬元租用港島壽山村道三間獨立屋,並委託曾任深水埗區議員的符偉樂與一名深圳私募基金經理作租約擔保人,惟該公司不斷拖租,遭業主兩度入稟高等法院追討近二百萬欠租、其他損失賠償及要求收樓,業主在被告沒有提出抗辯下,於前年九月獲法庭裁定勝訴,符等人不服提出上訴,高院昨頒下判詞判符偉樂及基金經理等上訴得直,被告可於七日之內呈交抗辯書。
陳官又提到,符等人的上訴申請較原訂時限延遲二十九天,但相信他們有信心可成功上訴,否則絕不會白白浪費時間及金錢。陳官同時考慮到其上訴申請延遲時間不長,未有對原告造成不公,最終決定接納被告的上訴申請。案件編號:高院民事一六三二——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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