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頭條新聞》接三千投訴 邱騰華促聽顧委會意見

2020-03-18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港台諷刺節目《頭條新聞》近來播放「驚方訊息」環節惹批評,通訊辦至今就有關節目收到超過三千三百宗投訴。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昨日主動提到,港台作為一個公共廣播機構,需要接受通訊局制約,投訴結果並不在乎有幾多人欣賞或不欣賞,節目欣賞數字高亦不能「對沖」投訴。他又指,港台必須按《約章》參考及聆聽顧問委員會的意見,若不接受要解釋。港台回應,一直恪守《約章》,清楚及尊重顧委會的諮詢角色,會虛心接受意見。

《頭條新聞》近來引起社會爭議,廣播處長梁家榮早前向港台員工發信,提到新一輯《頭條新聞》收到三萬四千宗讚賞、六千五百宗投訴。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指,就今年二月十四日至三月十三日播出的香港電台節目《頭條新聞》,至今共收到超過三千三百宗投訴,正按既定程序處理有關投訴。

不過,商經局局長邱騰華澄清,坊間有人提出某些節目欣賞數字很高,恐怕並不能作為處理投訴的「對沖」,因為投訴必須按照通訊局既定機制處理。他解釋,港台是政府部門,需要受審計、申訴、廉政等監察政府的機構所制約,而作為公共廣播機構,享有編輯自主,同時受到《香港電台約章》制約,必須按照《約章》向顧問委員會負責,以及接受通訊局的制約。

另外,邱騰華重申《約章》清楚列明,顧問委員會是由政府委任,可以就港台的編輯方針,以至節目的標準和質素提供意見。廣播處長必須參考和聆聽委員會給予的意見,若不接受就必須作出解釋。

港台回應,一直恪守約章,清楚及尊重顧委會的諮詢角色。至於節目方面會虛心接受意見,查找有待改善之處。

港台顧問委員會主席陳建強亦指,歡迎邱騰華局長向公眾闡釋不同持份者的工作及責任,顧委會會繼續一如以往,按照《約章》向廣播處處長就編輯方針、節目標準及質素提出建議,以支持港台履行公共目的及使命。

不過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則認為,港台以至通訊局一直有機制處理節目意見及投訴,公眾觀感是考慮標準之一,欣賞數字顯然是量度公眾觀感的重要參詳。工會批評,投訴結果尚未出台,邱騰華便急於把話說死,甚至發出「欣賞數字不能作為投訴的對沖」的訊息,不但有失公允,更有「出口術宣示立場」之嫌。

工會又指,顧問委員會一而再、再而三,越過《約章》所指「聽取報告」的界線,以纏擾手法,多次要求港台上報投訴細節,無視現行機制,實為僭越。

工會期望局方正視民意,嚴防公營廣播機構被少數顧委會委員把持,回歸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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