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檢討陳年舊例 打造健康城市
2020-03-17 00:00青衣長康邨與大埔富亨邨兩條同樣落成逾三十年的公共屋邨,先後出現有同一幢大廈、同一座向單位的住戶連環確診新冠肺炎,令人關注有關大廈的環境、建築或廁渠喉管設計是否欠妥,導致病毒可在不同樓層與單位之間傳播。當年沙士疫症在淘大花園迅速擴散,其渠管設計不善就是例子之一。
最新的富亨邨個案則懷疑是「下層傳上層」。有專家估計病毒可能首先通過涉事高層單位的廁渠排氣喉,上升至大廈天台的排氣口向天空排出,再經風力產生的「擾流效應」及大廈天井的「煙囪效應」,吹入同座向的頂層單位屋內。亦有業界指出,前兩周香港經常落雨,從天台排氣口排出的病毒可能會溶入雨水,再倒流至頂層單位的喉管或窗戶,繼而感染屋內住戶。
現行《建築物條例》規定,廁渠排氣喉的出口,必須設於建築物屋頂之上不少於一米的高度。涉事的富亨邨大廈的排氣口高度,已符合有關最低標準。有人就提議將有關喉管加高加長,所涉及的開支及工程複雜性應不高。事實上,若建築物的天台經常有人進入及逗留,例如新界村屋、獨立洋房等,當局現時已要求將排氣口設於屋頂之上最少兩米,以免天台使用者容易聞到臭味。
此外,法例同時規定排氣喉的安裝方法,不得使相關渠管的「濁氣」散發至任何建築物。有業界人士指出,有關條文並不清晰,未有就廁渠排氣喉出口與鄰近大廈、單位或窗戶的距離作出明確規定。如果兩幢大廈距離極近,並存在一定的高低差(這種情況在香港並不罕見),病毒就有機會透過較矮大廈的廁渠排氣口,經風力或雨水散播至較高大廈接近排氣口的單位。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條文早於一九六〇年制訂,對上一次修訂是一九七六年,即是足足四十四年都未有再作改動,但期間香港的人口、生活習慣,建築物的數目、高度和密度等,都經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導致傳播疫症的風險及所造成的破壞力大增。不論是從與時並進、加強防疫,還是打造更健康、更宜居的城市角度,都是時候就這些陳年舊例作出檢討了。
謝偉銓(立法會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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