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涉製土彈 高院拒家居監控保釋
2020-03-03 00:00
律政司發言人回覆本報查詢稱,「律政司會研究法官的命令和主控官的報告,從而作出適當跟進。由於有關案件的司法程序仍在進行,律政司不適宜作進一步評論」。
無業漢關嘉耀(二十七歲)、實驗室助理徐天樂(二十七歲)和電器技工何健忠(四十歲)被控於去年十二月十四日在屯門小冷水路的山坡製造遙控土製炸彈,意圖使警務人員受傷。
辯方大律師郭憬憲提出在家中安裝閉路電視作其中一個保釋條件。惟李官考慮到私隱問題、二十四小時監控被告並非警方責任,同時未能防範被告潛逃,明言法庭日後將不會接受此項保釋條件,要求控方向下級法院轉達。
另外四宗獲批以電子監控的案件分別為去年十一月被控襲警及意圖妨害司法公正等五項控罪的韋穎恒(三十五歲)、疑於去年十一月底攜帶粉末TATP回校的中六生黎文光(十八歲)、涉於去年平安夜藏有煙霧餅等的副學士學生鄺偉邦(十九歲),及涉嫌於一月在上水吳屋邨製造炸藥DNT的機械技工黃偉然(二十九歲)。
黃官批出韋穎恒擔保後指,如控方沒有證據證明被告有重犯或棄保潛逃的風險,被告無案底並有良好背景的話,貿然拒絕其保釋屬「未定罪便拘禁」,故建議政府及各界人士考慮加入電子監控系統作協助,雖電子監控系統或有利有弊,但仍冀政府認真研究。案件編號:高院刑事雜項一○五——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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