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倉爆炸品案 副學士准保釋
2020-02-25 00:00
被告鄺偉邦(見圖),昨准以現金二萬元、其母親及教會社工分別提供現金十七萬元及一萬元人事擔保。其間被告須在家中接受警方二十四小時監控,每周到警署報到三次、不准離港及居於報稱地址。
控方強調,被告管有的十五克硝化纖維可致手指斷裂,指控嚴重,反對其保釋申請。辯方反駁指,被告被指藏有的硝化纖維,實際上是常見的魔術道具「火棉」,常用以夾在指間製造火光效果。該火棉被發現時浸在水中,扣除液體後淨重只有五克,一般情況下不會造成爆炸及斷指。教會導師亦證明被告曾在澳門傳教時用火棉進行魔術表演。辯方續指,市民在疫情肆虐下,「無乜必要都唔會出街」。案件編號:觀塘刑事二二四四——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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