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倉爆炸品案 副學士准保釋

2020-02-2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警方於去年平安夜在觀塘一個工廈迷你倉單位內,搜出十枚煙霧餅和硝化纖維等可疑化學品,涉案的十九歲副學士男學生被控「管有爆炸品」及「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兩罪。由於控罪嚴重,被告自被捕後一直被還柙,昨再度提出保釋覆核。辯方援引早前上水一宗「水喉通土製炸彈」案的保釋,提出被告願意接受警方在其寓所安裝閉路電視監控,並提供合共二十萬元保釋金,終獲裁判官批准擔保外出。

被告鄺偉邦(見圖),昨准以現金二萬元、其母親及教會社工分別提供現金十七萬元及一萬元人事擔保。其間被告須在家中接受警方二十四小時監控,每周到警署報到三次、不准離港及居於報稱地址。

控方強調,被告管有的十五克硝化纖維可致手指斷裂,指控嚴重,反對其保釋申請。辯方反駁指,被告被指藏有的硝化纖維,實際上是常見的魔術道具「火棉」,常用以夾在指間製造火光效果。該火棉被發現時浸在水中,扣除液體後淨重只有五克,一般情況下不會造成爆炸及斷指。教會導師亦證明被告曾在澳門傳教時用火棉進行魔術表演。辯方續指,市民在疫情肆虐下,「無乜必要都唔會出街」。案件編號:觀塘刑事二二四四——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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