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收件人騙5500口罩 印傭囚四周
2020-02-18 00:00
過往並無刑事記錄的三十五歲被告Masriki,承認於本年二月十四日,在銅鑼灣銅鑼灣中心二樓二一三號鋪「Anny Express」內,虛假地表示自己是Sri-Yatin及ITA,並分別意圖詐騙二千個及三千五百個口罩。
裁判官水佳麗判刑時表示,在疫情嚴峻時期理應守望相助,而非搶掠詐騙,遂以六星期監禁作量刑起點,但考慮到被告認罪,故扣減三分之一刑期,最終判其監禁四星期。水官同時下令被告賠償一萬二千元予涉案速遞公司,為防被告刑滿後離港「走數」,在扣除被告被扣押的九千元後,若被告不能於三月九日前繳交餘下三千元欠款,便須額外監禁十天。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在家鄉育有一名十二歲兒子,其九旬老父因病急須籌手術費,才因面臨沉重的經濟負擔而犯案。被告事後已感相當後悔,亦明白自己須承擔法律後果及賠償。辯方指被告扣押物品中有近九千元現金,若法庭讓她取回手機,她可請僱主或朋友代賠三千元。
案情指,與被告互不相識的事主Sri-Yatin及ITA於一月中旬訂購涉案口罩,被告在案發當日經過涉案速遞公司,認出門外的包裹為外科口罩,拍下數張照片後兩度前往上述公司,訛稱自己為該批口罩的買家,職員不虞有詐並交出所有口罩。未幾,其中一名事主欲前往該公司取貨不果,職員始知受騙,遂馬上報警求助。
被告當時剛在速遞公司附近出現被截獲。被告在警誡下承認一時貪心下犯案,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曾以七千一百四十元兜售首批二千個口罩予一名持有香港身分證的男售貨員,現已歸還該二千個口罩給真正買家,惟其餘三千五百個口罩在出售予一名印尼籍不知名女子後無法尋回。案件編號:粉嶺刑事一七五——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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