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息貸款定價參考 內地明年改用LPR
2019-12-30 00:00
人行公布,自明年1月1日起,各金融機構不得簽訂參考貸款基準利率定價的浮動利率貸款合同。且自明年3月起,金融機構應與存量浮動利率貸款客戶,就定價基準轉換條款進行協商,將原合同約定的利率定價方式,轉換為以LPR為定價基準加點形成;加點可為負值,加點數值在合同剩餘期限內固定不變,也可轉換為固定利率。人行亦設定期限,稱轉換原則應於明年8月底之前完成。
人行亦表明,存量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在轉換時點的利率水平應保持不變,以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要求。人行發言人表示,目前近90%的新發放貸款已參考LPR定價,惟存量浮動利率貸款仍基於貸款基準利率定價,不能及時反映市場利率變化,亦不利於保護借貸雙方的權益。
現時最新1年期LPR報4.15厘,貸款基準利率則為4.35厘,本次轉換或可減少企業融資成本。交通銀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陳冀認為,存量貸款的合同效應,令近來LPR回落引導金融機構貸款利率下行的成效並不顯著,因此加速存量貸款定價機制的轉換就更加逼切;人行公告的主要目的在於,提升LPR的利率傳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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