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追查軍火案槍彈流入港途徑
2019-12-22 00:00
警方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O記)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針對早時一連串涉及炸彈及槍械案件,前晚九時二十二分,警方進行一項情報主導行動,在大埔翠屏花園擬拘捕一名十八歲姓蘇目標青年時,對方在腰間拔出一支P80曲尺手槍開一槍,幸無打中任何人,疑犯當場被制服,同行女子逃去。
警方同時持手令進入翠屏花園一單位,起出一支AR-15步槍及二百一十一發子彈,其中六十一發子彈,已裝在一鼓形彈匣內,其餘分別裝在五個彈匣內,另檢獲屬P80曲尺手槍所用的四十四發中空子彈,現場亦發現一粒彈殼,經軍械專家檢驗,檢獲槍械及彈藥均性能良好。
李桂華指出,警方發現該批槍彈正符合搜集得來的情報,顯示有暴徒趁遊行集會期間,用來製造混亂及傷害警員。警方同時懷疑檢獲的P80手槍,與本月八日民陣遊行前夕,於天后行動搜獲的槍械及彈藥同一類型,兩宗發現槍械案均與「屠龍小隊」有關連,疑犯沒有槍牌,警方跟進該批槍彈從何途徑流入本港。
警方高層對該案極表重視,案發後,「一哥」鄧炳強在新界北總區指揮官麥展豪陪同下,凌晨時分抵達大埔開槍現場及起出槍彈的單位了解。警方表示,就是次拘捕行動,事前並無收到有歹徒將持槍打劫找換店的情報。
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司劉肇邦在警察fb指出,前晚警員冒生命危險制服開槍通緝犯時,竟然有人走近包圍警員及故意阻隢,完全漠視該名極度危險疑犯,亦不理有人仍然在逃,此等行為對在場人士安全構成威脅,由於當時人群情緒高漲危及行動,警方惟有施放催淚彈驅散。警方並嚴重聲明檢獲的真槍實彈不屬警隊,否認插贓嫁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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