敗走觀塘翠屏區選 鄭強峰提選舉呈請
2019-12-11 00:00
鄭質疑洪駿軒在拉票時所派發的傳單上涉嫌惡意抹黑,如指鄭「獨立?但與中聯辦關係密切的謝偉俊同屬建制組織創建力量」,且不滿洪發放虛假及誤導性陳述稱自己成功爭取翠屏早前的維修工程,但相信洪並未曾參與。鄭冀法庭判斷洪駿軒是否非妥為當選,如裁定為非妥為當選,應把議席懸空。
原告為公屋聯會鄭強峰,被告為民主黨洪駿軒、翠屏區選舉主任兼觀塘民政事務專員謝凌駿。鄭強峰指洪駿軒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中,發布關於候選人的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的非法行為。
入稟狀指,洪駿軒的拉票傳單上印有鄭強峰的相片,並寫道:「報稱獨立」,「獨立?但與中聯辦關係密切的謝偉俊同屬建制組織創建力量」,「慎防假民主,背棄民意保皇黨」,「你仲信佢幫你做到嘢?」。但鄭強峰指自己從沒有自稱自己報稱獨立或沒有政治聯繫,如搜索「公屋聯會」亦能知它是建制派。
入稟狀又指,洪駿軒在其宣傳單張自稱「成功爭取路政署重鋪翠屏行人路地磚解決路面不平問題」,「成功爭取秀茂坪紀念公園電梯加建分段出口」。鄭認為,「翠屏行人路地磚」及「秀茂坪紀念公園電梯加建」是他與現任觀塘區議會寶樂民選區議員鄭景陽和候任觀塘區議員(觀塘中心)梁翊婷的功勞,洪當年沒有參與上述工程。
案件編號:高院憲法及行政訴訟三四〇二——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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