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走观塘翠屏区选 郑强峰提选举呈请
2019-12-11 00:00
郑质疑洪骏轩在拉票时所派发的传单上涉嫌恶意抹黑,如指郑「独立?但与中联办关系密切的谢伟俊同属建制组织创建力量」,且不满洪发放虚假及误导性陈述称自己成功争取翠屏早前的维修工程,但相信洪并未曾参与。郑冀法庭判断洪骏轩是否非妥为当选,如裁定为非妥为当选,应把议席悬空。
原告为公屋联会郑强峰,被告为民主党洪骏轩、翠屏区选举主任兼观塘民政事务专员谢凌骏。郑强峰指洪骏轩涉嫌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中,发布关于候选人的虚假或具误导性的陈述的非法行为。
入禀状指,洪骏轩的拉票传单上印有郑强峰的相片,并写道:「报称独立」,「独立?但与中联办关系密切的谢伟俊同属建制组织创建力量」,「慎防假民主,背弃民意保皇党」,「你仲信佢帮你做到嘢?」。但郑强峰指自己从没有自称自己报称独立或没有政治联系,如搜索「公屋联会」亦能知它是建制派。
入禀状又指,洪骏轩在其宣传单张自称「成功争取路政署重铺翠屏行人路地砖解决路面不平问题」,「成功争取秀茂坪纪念公园电梯加建分段出口」。郑认为,「翠屏行人路地砖」及「秀茂坪纪念公园电梯加建」是他与现任观塘区议会宝乐民选区议员郑景阳和候任观塘区议员(观塘中心)梁翊婷的功劳,洪当年没有参与上述工程。
案件编号:高院宪法及行政诉讼三四〇二——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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