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六生涉藏TATP可炸斷手腳
2019-11-30 00:00
現年十八歲、就讀中六的黎文光被控於本月二十七日在沙田錦英路二號,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
控方昨指稱,當日學校有近三百名學生及四十五名教職員。早上八時許,黎疑聲稱帶有化學物回校,及至中午時分,當課室剩下六名同學時,黎聲稱帶的錫紙內包有TATP,校方得悉事件後通報警方的駐校聯絡主任,爆炸品處理課隨即前往學校,確認其中一包為TATP,並當場將其稀釋。
控方續指,案件押後期間將檢驗兩包由六厘米乘四厘米錫紙包裹的懷疑爆炸品、索取專家報告及翻查被告電話等。他續援引英國兩宗案例,指出TATP屬高性能、極危險,稍加摩擦可炸斷手腳,故爆炸品處理課到場後須馬上進行稀釋。惟辯方大律師郭憬憲直言其言論有誤導之處,該案例稱一公斤、達百分之八十二純度的TATP方可達致控方所稱威力,從黎身上檢獲零點五克的TATP只能做到鞭炮「啪」一聲的效果,形容他是「好奇嘅中學生多於想搵炸藥炸學校嘅學生」。
近五十名師生到場聲援及支持。郭大狀呈上兩封由學校校長及駐校社工撰寫的信件,形容黎熱愛上學、循規蹈矩,雖成績未如理想,但承諾會督促他。黎昨有保釋申請,冀於此期間好好預備文憑試,惟高官考慮各方因素後,最終以控罪嚴重、他有機會干犯其他案件等理由拒絕擔保申請。案件編號:沙田刑事四二六五——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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