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E報到室主管 匿報補習職遭廉署起訴

2019-11-29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廉署昨落案起訴一名中學教師,控告他涉嫌向考評局作虛假聲明,訛稱自己獲委任為一八年文憑試DSE報到室主管期間,在補習學校沒有教學職務。被告下周一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現年四十歲被告陳耀輝是中學學位教師,被控一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十六A條,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被告於案發時受僱於一所中學為學位教師,負責教授高年級學生英文科。他亦受僱於一間補習學校,在該校各教育中心擔任多項教學職務。

該中學於一八年五月被考評局安排為一八年文憑試英國語文科口試試場。考試舉行前,被告獲該中學提名為其中一名口試報到室主管。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去年三月十九日至四月十九日期間藉作欺騙,在交予考評局的回條上作出虛假聲明,表示自己在補習學校沒有任何教學職務,並意圖詐騙,誘使考評局確定委任他為上述考試的報到室主管。

有關的虛假聲明涉嫌導致被告獲得作為報到室主管三千七百八十元酬金的利益,及導致考評局委任在補習學校有教學職務的人為報到室主管而蒙受不利。

考評局發言人表示,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考評局不便評論案件細節。發言人稱,考評局十分重視公開考試的公正及保密,獲委任的考務人員必須按既定程序舉辦考試,並須簽署保密協議,承諾不會泄露他們的任命或任何機密資料予未經授權的人士,也不能參與任何可引致利益衝突的工作,考務人員申報利益的機制涵蓋申報人的配偶、近親家屬,以及與申報人同住的任何人士。發言人續指,與補習社人員或事務有連繫的教師亦不應獲提名出任公開考試的監考工作。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