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屍案】「小草」證三被告曾商「殺阿J有錢收」

2019-10-1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一六年荃灣工廈石棺藏屍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案中關鍵證人、現已為人母的「小草」出庭作供稱,最初不相信事主已死,後來嗅到強烈血腥味,又聞悉首被告稱「血水喺水泥入面滲出嚟」,漸漸相信三名室友已殺人,她表示,如果真是殺得人,殺得一個,會殺埋其他人,她擔心自己、其男友或家人會遭到殺身之禍而未有報警,最終亦遭威脅而被逼一同前往台灣逃亡。

小草何菱瑜稱,三名被告曾祥欣(阿T)、劉錫豪(阿豪)、張善恒(阿K)有一個名為「There」的組織,用以商討犯罪事宜,亦曾討論「殺死阿J(死者張萬里)有錢收」,聲稱可得到高達三千萬美元作報酬。案發當日,阿T及阿K接死者返回工廈,當時小草正在閣樓睡覺。

她當時見到阿豪手持染有哥羅芳內褲下樓,有人說「唔好玩啦,會死人㗎」,隨即聽到有人斷斷續續發出「嗯、嗯」的聲音。之後阿K要求當時在閣樓的阿T幫忙,他在牀頭櫃旁找到針筒及一個樽便落樓,阿T其後告知小草阿J已死去,她最初不相信阿J的死訊,因為三人神色輕鬆貌似說笑。但阿T稱「搬條屍去下層廁所」,並摺起放在洗衣架旁;因為屍體太重,因此要在手腳放血「減磅」。

翌日阿T指「因為想嚿水泥快啲乾」,於是將冷氣調至低溫。她見到石棺雖然感到害怕,但亦未有提問。小草當時已得知水泥滲出血水,開始相信阿J已死,但因害怕被「砌生豬肉」和人身安全而沒有報警。直到阿K致電小草表示要「着草」,她被恐嚇會將所有罪責推到她身上,才與三人飛往台灣。

案件編號:高院刑事四五九——二〇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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