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成日企仍與華為合作
2019-10-12 00:00
美國商務部五月以國家安全為為由,將華為納入「實體清單」。《出口管理法案》的特點是「境外適用」。原則上若日本企業產品成分中有超過百分之二十五特定比例的美國來源成分,都需要符合美國出口管制規則。
索尼、松下等接受訪問時均表示,公司不違背「兩成五」準則,因而可以繼續向華為銷售產品。日經網報道中稱,對日本企業來說,華為是大客戶,前景也好。華為每年從日本企業採購七千億日圓(約五百億港幣)規模的設備。以索尼為例,索尼每年約八千億日圓的相關產品銷售額中,「提供給華為的佔了約兩成」。
根據日經網的調查,目前沒有一家供貨方日企與華為完全中斷交易,但有一部分企業停止使用和銷售華為製造的產品。這五十家調查對象,約三十家是向華為提供零部件的日本企業,約二十家從華為採購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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