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童被虐死案 狠母判監八年
2019-09-19 00:00
自二〇一六年四月船戶優里帶着女兒結愛,與船戶雄大(三十四歲)再婚以來,船戶雄大就開始虐待行為。船戶雄大管教嚴厲,經常長時間訓話,生氣時偶爾對繼女用手打頭、用腳踢肚等等,並曾讓她赤腳穿睡衣在屋外罰站。當局曾對女童實施保護,但其後又讓她回到父母身邊。二〇一八年一月中,母女倆因船戶雄大工作關係移居東京。之後虐待行為變本加厲。船戶雄大偏執地要求女童一天一餐,令女童體重急劇下跌;又以管教為命,強逼結愛每天清晨四時起牀練字。到了二月尾,船戶雄大逼女童洗冷水澡,並施暴導致她滿身傷痕。
結愛身體其後變得虛弱,幾乎臥牀不起,反覆嘔吐,但兩人未有帶女童就醫,錯過黃金時機,最終引發敗血症。至三月二日黃昏六時,雄大終於報警將女童送院,但她已無生命迹象,當晚死亡。
驗屍發現女童腿部嚴重凍傷,內臟萎縮至五歲兒童正常大小的五分之一,死時僅重十二點二公斤,相當於兩歲兒童的體重。警方事後拘捕女童父母,並以監護人遺棄致死罪作出檢控。被告承認疏忽致死,但表示她必須遵從丈夫的要求才能避免女兒進一步受虐。
目前被告與船戶雄大已離婚。船戶雄大另涉藏有大麻案,他的審訊將於十月一日展開。控方指出,比起女童的生命,女被告更重視自己的婚姻。控方要求判刑十一年。
辯方律師則指出,被告本身是家暴受害者,受到第一任丈夫心理虐待,沒有能力阻止船戶雄大施虐。優里在庭上表示,替女兒感到痛苦,「我責備自己,永遠不會原諒自己。我感到羞愧且非常遺憾。我想死。我希望去能和結愛在一起的地方。」
法官指出,被告受到心理虐待不是降低責任的因素,她「最終按照自己的意志行動」。裁判官守下實說,被告「嚴格飲食限制、對女兒的不保護是惡意的。她(在虐待過程中)發揮了相應的作用,應受嚴厲譴責。」
這宗案件引起日本全國關注,當局積極改善保護兒童措施,並在今年六月通過修法,今後將明文禁止體罰,修訂後的法例將於明年四月起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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