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太子涉行賄案 發回重審量刑或加重

2019-08-3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南韓最高法院周四下午將前總統朴槿惠涉貪、「三星太子」李在鎔涉行賄的案件,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要求重新考慮少主李在鎔的緩刑判決。最高法庭的決定,對三星這個全球最大智能手機製造商造成一大打擊,因為李在鎔的量刑可能加重並返回獄中。李在鎔準備庭審,三星有可能再次出現「掌門人缺位」的情況。

最高法院昨日對朴槿惠閨密干政案作出新裁決,決定撤銷包括朴槿惠在內三名涉案人的部分判決,將該案發回二審法院重審。五十一歲的李在鎔因涉嫌向朴槿惠閨密崔順實行賄,二〇一七年二月被捕並於八月判監禁五年,但刑期於翌年遭高等法院推翻,改判有期徒刑二年半,緩刑四年,讓李在鎔於關押近一年後得以獲釋。最高法院昨日要求高等法院重新思考去年二月所做的緩刑判決。

朴槿惠受賄及濫權將分開審理

最高法院考慮的其中一個重點,是三星捐給崔順實女兒作馬術訓練用途的三匹馬,應否被視為賄賂,作為該集團從朴槿惠身上取得好處的途徑。控方指朴槿惠在位期間,要求李在鎔為崔順實的女兒提供協助。法庭文件顯示,當法庭審理朴槿惠的貪污案,指那三匹共值三十七億韓圜(約二千三百八十萬港元)的馬匹,屬於賄賂。不過,到處理李在鎔的案件時,法庭卻沒有把這一點考慮在內,令李在鎔獲得較輕的刑期。最高法院認為,二審法院未將購買馬匹視為行賄,屬不合理。韓聯社認為,如果二審法院重審李在鎔的行賄行為,其涉案金額可能會進一步增加,李在鎔可能遭遇實刑判決(相對緩刑而言)。

有關朴槿惠部分,最高法院認為,一審和二審法院未將朴槿惠的受賄情節與其他犯罪行為分開審理,這有違法理。去年八月二十四日,首爾高等法院以收受賄賂、濫用職權、脅逼企業等罪名判處朴槿惠二十五年監禁,並處罰金二百億韓圜(約一億三千億港元)。發回重審後,朴槿惠的受賄和濫用職權等行為將被分開審理並量刑,這意味着總刑期可能延長。最高法院說,依據《公職選舉法》,公職人員的受賄情節與其他犯罪行為應分開審理,如不分開審理,有違法理,存在程序問題。六十七歲的朴槿惠現時仍在獄中服刑。

三星電子在最高法院判決後發表聲明,稱對於此案引發民眾的擔憂感到十分歉疚,並強調將專注於企業的本分,不再重蹈覆轍。目前,三星面對日本限制對南韓出口、中美貿易戰、半導體和顯示屏行業低迷等不利因素,在此情況下李在鎔準備庭審有可能再次出現「掌門人缺位」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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