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求職者控年齡歧視 Google賠8600萬和解

2019-07-2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美國科網巨企Google遭二百多名求職者發起集體訴訟,控告該公司歧視四十歲以上求職者,Google近日已向聯邦法官呈交和解方案,同意向原告支付總共一千一百萬美元(約八千六百萬港元),但Google否認曾涉年齡歧視。

軟件工程師菲樂克斯是集體訴訟的發起人。她在二〇〇七至二〇一四年間曾四度應徵Google職位並獲面試機會,但最終申請都「石沉大海」,遂於二〇一五年發起集體訟訴,控告Google涉年齡歧視。

據悉參與集體訴訟的原告有二百二十七人。Google雖同意賠款和解,但否認曾不公平對待較年長的申請人,稱原告應徵時未能展示技術實力。矽谷向來被指存在年齡歧視,據研究公司Payscale的資料顯示,facebook員工平均年齡二十九歲,而亞馬遜是三十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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