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求职者控年龄歧视 Google赔8600万和解

2019-07-24 00:00

(星岛日报报道)美国科网巨企Google遭二百多名求职者发起集体诉讼,控告该公司歧视四十岁以上求职者,Google近日已向联邦法官呈交和解方案,同意向原告支付总共一千一百万美元(约八千六百万港元),但Google否认曾涉年龄歧视。

软件工程师菲乐克斯是集体诉讼的发起人。她在二〇〇七至二〇一四年间曾四度应徵Google职位并获面试机会,但最终申请都「石沉大海」,遂于二〇一五年发起集体讼诉,控告Google涉年龄歧视。

据悉参与集体诉讼的原告有二百二十七人。Google虽同意赔款和解,但否认曾不公平对待较年长的申请人,称原告应徵时未能展示技术实力。矽谷向来被指存在年龄歧视,据研究公司Payscale的资料显示,facebook员工平均年龄二十九岁,而亚马逊是三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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