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原統戰部長受賄1.4億判無期

2019-07-1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原廣東省委常委、原廣東省統戰部部長曾志權受賄案昨天在福建省福州市中級法院宣判。經審查,曾志權受賄金額超過一點四億元(人民幣,下同)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查明:二〇〇四年至二〇一七年,曾志權利用擔任廣東省財政廳副廳長、廳長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取得開發用地、承建工程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親屬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一點四億元。法院指曾志權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依法對其從輕處罰。

現年五十六歲的曾志權是廣東五華人,長期在廣東省財政廳工作,一路晉升至財政廳廳長。去年四月,調任廣東省委統戰部部長,僅三個月後就被中紀委通報「落馬」受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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