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原统战部长受贿1.4亿判无期

2019-07-1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原广东省委常委、原广东省统战部部长曾志权受贿案昨天在福建省福州市中级法院宣判。经审查,曾志权受贿金额超过一点四亿元(人民币,下同)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院查明:二〇〇四年至二〇一七年,曾志权利用担任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取得开发用地、承建工程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一点四亿元。法院指曾志权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现年五十六岁的曾志权是广东五华人,长期在广东省财政厅工作,一路晋升至财政厅厅长。去年四月,调任广东省委统战部部长,仅三个月后就被中纪委通报「落马」受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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