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鶴山黑幫案33人被定罪
2019-07-0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廣東省江門市鶴山市法院昨日宣判一宗涉三十三人的黑社會組織案件,其中主犯張俊、郭滿詒共同或分別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組織賣淫罪、聚眾鬥毆罪、妨害公務罪、故意傷害罪、行賄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十八年。其餘三十一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六個月至九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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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廣東省江門市鶴山市法院昨日宣判一宗涉三十三人的黑社會組織案件,其中主犯張俊、郭滿詒共同或分別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組織賣淫罪、聚眾鬥毆罪、妨害公務罪、故意傷害罪、行賄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十八年。其餘三十一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六個月至九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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