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證監與財政部 簽審計底稿備忘錄

2019-07-0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證監會、中國財政部和中證監,昨日簽署合作備忘錄,證監會將可獲取內地在港上市公司,存放在中國的審計工作底稿。根據協議,當證監會調查內地背景發行人或上市公司,以及相關機構或人士時,可獲取由本港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期間編製並存放在中國內地的審計工作底稿。而財政部和中證監將對有關協查請求,給予最充分的協助。該備忘錄昨日在北京簽署。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三方合作備忘錄是個重大里程碑,標誌與內地監管機構在打擊本港上市內地企業中,涉及失當行為的合作變得更緊密。

財政部副部長程麗華稱,今次的備忘錄將進一步加強兩地監管合作,有助提升香港上市公司的年報質素,充分保護兩地投資者合法權益,並為促進兩地會計行業健康發展和金融市場繁榮穩定,提供了重要保障。中證監副主席方星海亦指出,備忘錄對兩地現有證券監管合作安排,進一步細化與完善,增強公眾信心。

2015年起,內地收緊規定,香港會計師向內地企業核數時,審計工作底稿不能帶離中國,令本港會計師行難以符合監管機構的要求。在今年5月,財務匯報局已與財政部簽署備忘錄,讓財匯局可有效發揮獨立核數師監管機構的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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