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馬案港證監首採行動 高盛前高層永禁足業界

2019-07-04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捲入高盛貪腐醜聞的前負責人Tim Leissner,因干犯涉及一馬發展基金(1MDB)的罪行,昨日遭本港證監會終身禁止重投業界。

前高盛亞洲合夥人Leissner,在去年8月向美國司法部承認,串謀洗錢及違反《反海外腐敗法》兩項刑事控罪,並於去年11月被美國法庭裁定罪名成立,遭沒收因罪行所得的4370萬美元。本港證監會昨日表示,Leissner的行為顯示嚴重缺乏誠信和操守,以及他身為持牌人的適當人選資格已受到質疑,故終身禁止他重投業界。

證監會指出,Leissner承認在2009至2014年間,曾做出一連串串謀行為,包括藉由向馬來西亞及阿布札比的政府官員承諾支付賄款和回扣,為高盛取得來自1MDB的業務,為自己及他人盜用1MDB的資金,以及清洗這些賄款、回扣和其他從1MDB盜用的資金;同時他明知並故意規避高盛的監控措施。

一馬案引起多國關注,已有六個國家立案調查,包括美國司法部針對1MDB舞弊案,於去年11月起訴Leissner及一名高盛前員工,當中Leissner已跟當局達成認罪協議。至於大馬政府亦於去年12月,起訴高盛及Leissner在內四人,指他們參與高盛在2012至2013年牽頭發行3批總值65億美元債券期間,涉嫌侵吞了27億美元,以及收取6億美元的不合理費用。當局除了向高盛追回33億失款外,並要求判處遠超於該金額的罰款。

事件源於2009年,時任大馬理納吉布銳意發展地區融中心,並成立官方戰略發展基金,即1MDB,及至2015年,1MDB因未能如期償還銀行及債券持有人110億美元,始爆發該宗貪腐醜聞,當中涉及納吉布疑挪用1MDB的款項。經多番調查後,納吉布被控42項失信、涉貪、洗錢的罪名,涉項67.2億令吉,折算約130億港元,該案於今年4月開審。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