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質疑興德職員更表 應徵者竟有打卡紀錄

2019-06-2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屯門興德學校前女校長陳章萍涉嫌前年使用虛假員工面試紀錄表案,控辯雙方昨結案陳詞。辯方指,時任校監鍾佳榮和學校書記均有權接觸涉案表格,而陳章萍向教育局職員呈交文件時沒有為意表格有問題。但裁判官質疑一六年七月十六日的職員更表上已有張錦輝的電子打卡紀錄,但控辯雙方審訊中的討論方向是指他當日僅以應徵者身分參與面試。辯方解釋張曾任學校臨時工,惟裁判官不接納辯方所說。案件延至下月二日裁決。

辯方大狀貝敦昨結案陳詞指,陳章萍確有行使涉案的文件,但不排除有其他人可能於面試日後曾接觸涉案表格。根據興德學校現任副校長何志輝庭上證供,他將涉案表格存放於一個未必有上鎖的櫃內。時任校監鍾佳榮事前也知道教育局將派人調查張錦輝的僱傭情況,而他有權接觸涉案面試紀錄表。校內書記有責任修正表格內容,包括要求臨時面試官在表格上補簽以證出席,而確保面試官有簽名並非陳章萍的責任。

辯方續指,陳章萍曾呈交面試紀錄表的副本,但她未必知悉正本有虛假成分。被告前年從書記手上轉交涉案表格給教育局前,短短兩分鐘檢查一共逾三十份文件,可能未有為意表格有問題。辯方亦表示,其實所謂的虛假資料可能只是手民之誤,面試日另一位教師亦曾產生誤會。時任高級主任李陽當日有出席主持面試,並在涉案表格署名,但出席紀錄上沒有他的電子打卡紀錄。

控方曾表示涉案表格上沒有時任興德高級主任宋卓範簽名,但有應徵者肯定當日宋有份主持面試。倘若宋卓範獲確認當日是面試官,表格仍會合乎「虛假」定義。辯方反駁,有應徵者憶述當日有至少四名「面試官」,但校方一般只安排三位,宋當時可能只是列席面試會議。

四十六被告陳章萍被控於前年五月廿四日,使用一六年七月十六日所填寫的求職者面試紀錄表格,而她知悉表格資料屬虛假。案件編號:屯門刑事二三八二 ——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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