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修例 嚴管基因研究

2019-04-2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世界首個基因編輯嬰兒由中國南方科技大學副教授賀建奎去年成功培育並公布,引發倫理爭議。昨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民法典人格權編(草案)》,規定對人體基因、人體胚胎等有關的醫學和科學研究,必須有嚴格的法律規範,亦不能違背倫理道德。

據澎湃新聞報道,對於正在修訂的《民法典人格權》草案,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對有關科研機構等為開發新藥或者發展新的治療方法進行人體試驗的要求。除經主管部門批准外,還應取得倫理委員會的審查同意。

另外,地方、法學教學研究機構和社會公眾提出,開展與人體基因、人體胚胎等有關的醫學和科學研究,可能帶來人體生命健康安全和倫理道德方面的風險,必須有嚴格的法律規範。

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增加一條規定:從事與人體基因、人體胚胎等有關的醫學和科研活動的,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危害人體健康,不得違背倫理道德。

另一個問題是關於目前社會上出現「換臉」的新技術,憲法和法律委員會經研究,建議在草案第七百九十九條第一款增加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的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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