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福元籲政府酌情處理

2019-04-09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剛卸任的三屆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梁福元認為,現時全港六百四十二條認可鄉村中的政府官地寥寥可數,「只有幾個百分比」,他相信法庭裁決對原居民整體影響不大,但對於只有官地的鄉村,政府應與鄉議局從長計議,酌情處理。他又強調《基本法》第四十條的原意是要「所有法律要行埋一邊,要讓路」,丁權源於中國傳統士族文化,卻不是特權:「就算係特權又點,特權都係以前歷史問題嚟。」

梁福元接受本報訪問指,丁權蘊含子承父業的傳統,即使他個人認為女原居民享丁權並無問題,但後果是嚴重傷害本港原住民的傳統文化,故對此有保留。他又認為女原居民出嫁後隨夫,若對方是原居民則兒子可擁丁權,故她們婚後不應視作原居民看待,否則她們既可行使丁權,又有權分取丈夫遺產,變相獲「雙重福利」。

對於政府限制原居民在丁地發展,梁福元形容政府政策是「裝彈弓」,既要求有意轉讓丁屋的原居民補足地價,又限制建屋條件,如不准賣地予外人合作發展。他指政府有責任解決村民住屋問題,卻無好好善用鄉郊土地,要求政府放寬建屋的高度限制。

上水區鄉事委員會主席侯志強認為,法官裁定原居民有權申領牌照建丁屋,只是道出事實,但法官不接納其餘兩種建屋方式是新界傳統,侯表示新界人只能無奈接受法庭就官地申請「截龍」,但相信鄉村政府地不多,對原居民影響不大。他重申丁屋政策對原居民加諸多種建屋限制,是對原居民施加「緊箍咒」,要求政府還原法例,讓持有土地的新界人自由建屋。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