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樂陶僭建表證成立 辯方專家指只是載水袋
2019-03-28 00:00
辯方專家證人劉志宏博士供稱,涉案水池購自世紀泳池有限公司,是美國生產的無邊際泳池(Endless Pool),實質屬液壓動力水中跑步機。據網上資料顯示,液壓動力水中跑步機是為有關節炎、關節疾病和下肢受傷的人而設,為使用者減輕在陸地上運動時的衝擊力。被告潘樂陶在拆除水池前找來劉志宏博士到涉案單位屯門小欖樂翠街海詩別墅三號屋內,檢視涉案水池構築物並斷定水池沒有裂縫,亦沒有超越壓力負荷,故認為涉案水池構築物沒有令樓板負荷過重,水池亦屬「安全」。
劉強調,涉案水池構築物只是被自由擱置在裸地,而地上有一個小型泵水器,用以泵水入池以製造水流。劉批評控方忽視涉案水池構築物的本質,並強調涉案水池構築物沒有固定在地上,而是擱置在裸地上,亦沒有接駁固定喉管故容易拆卸,只要放水在「容器」中便能使用,故能全個輕易地遷移到任何一個深層土壤種植區 。
劉續指,涉案別墅以高規格來建造,樓板因使用了加固鋼材面令花園載重能力特高,花園更能承受一千二百六十多名二百磅重的人士,亦有能力承托兩至三個涉案水池,而涉案水池所在的位置則能承受二百四十多名二百磅重的人士,故認為不會出現控方所指「超出負荷」,亦不會造成控方所指「相當程度的結構影響」,強調涉案水池「very very safe 」 (非常非常安全),而涉案水池在結構上並沒有帶來任何安全問題。
控方專家曾指當涉案水池注滿水後估計重達十四公噸,更會令樓板承受它足夠承受壓力的六倍,故令水池坐落於樓板的部分有機會損壞,故認為水池屬建築物或建築工程。劉反駁指控方專家只是沒有土力工程學資格的屋宇署職員,亦只單單依靠屋宇署調查團隊提供有瑕疵的描述資料來分析,又不查閱涉案別墅的結構圖則。而劉則是曾親身視察水池。
惟劉面對控方盤問時則表示,他雖然曾在水池拆除前到訪涉案單位屯門小欖樂翠街海詩別墅三號屋內檢視水池,但當時卻沒有檢視水池有否以螺絲固定裝嵌,或水池有沒有底板,才知劉主要是在水池拆除後,於放置已拆除的水池的倉庫作調查及分析。
控方一度質疑劉作為香港工程學會資深會員是否與被告潘樂陶熟稔,但劉回答說:「I know him. I don't think he knows me 」 (我識佢,但我唔覺得佢識我),劉亦指潘樂陶是透過認可人士來聘用他來為其水池進行評估。案件編號:屯門傳票一五一〇一——二〇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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