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延遲至六月底脫歐 傳歐盟拒文翠珊要求

2019-03-21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英國首相文翠珊昨日表示,她已致函歐盟,要求英國脫歐時間延後到六月三十日。她說,她只想把脫歐期限延至此日期,以避免參加歐洲議會選舉。然而,《金融時報》報道,歐盟不會同意文翠珊延至六月三十日的要求。

文翠珊告訴國會,她已致函歐洲理事會主席圖斯克,表示她需要更多時間讓國會通過脫歐協議,「通知他(圖斯克)英國尋求將里斯本條約第五十條規定的期限延至六月三十日」。文翠珊說,她之所以拒絕延長更久,是因為希望避免參與五月的歐洲議會選舉,說:「身為首相,我無法考慮延後至六月三十日之後。」英國廣播公司(BBC)報道,許多人認為,這是暗示若要逼迫文翠珊把脫歐期限延長,她可能會辭職。

文翠珊在給圖斯克的信中說,她原本希望本周能在國會第三度表決脫歐協議,但是被下議院議長白高漢打亂程序,儘管如此,「我仍希望能把脫歐協議帶回國會(表決)」。文翠珊不願意把脫歐期限延後更久,令許多議員不滿、感到難以置信。文翠珊的要求需要歐盟二十七個會員國同意才作實,根據《金融時報》取得的內部訊息,歐盟執委會在一份文件中評估,英國要延長期限只有兩個選項,一是在五月二十三日之前,二是直接延長至今年年底,甚至更久以後。歐盟認為,只要延長的期限超過五月二十三日,英國就必須參與五月的歐洲議會選舉。歐盟也認為,任何其他選項(包括文翠珊希望的六月三十日)都會對歐盟造成嚴重的法律和政治危機,增加不明朗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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