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同性婚權 日女同志興訟

2019-02-15 00:00

(星島日報報道)十三對同性伴侶於昨天情人節,向日本四個地方法院入稟,挑戰政府禁止同性婚姻的政策,認為當局不承認同性婚姻,侵犯了《憲法》保障的婚姻自由,要求國家賠償精神損失。這是日本首次有人針對同性婚姻的合憲性提出訴訟。

原告分別住在八個都道府縣,年齡介乎二十歲至五十九歲,男性情侶有八對,女性有五對。今年一月至二月,他們向各自向地方政府提交結婚申請,均不獲受理。東京有六對伴侶提出訴訟,他們舉起印有「為全日本爭取婚姻」字句的橫額和標語,走進東京地方法院大樓提交申請訴訟的文件。大阪和北海道札幌分別有三對伴侶提出訴訟,名古屋則有一對。

埼玉縣川越市四十歲白領相場謙治,是在東京提告的原告之一。他說:「接下來,漫長審理將開始。願與全國的少數人群一同鬥爭。」

日本《憲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婚姻僅基於兩性同意成立」,但日本政府在去年五月內閣會議上敲定的答辯書中展示見解,指這項條文未設想同性婚姻。

律師團指出,同性情侶無法在法律上結婚,因此無法相互成為法定繼承人,此外養育孩子時無法擁有共同親權,稅制上的配偶扣除也無法享受,蒙受了損失。原告以國會怠於採取立法措施導致精神痛苦為由,要求政府賠償二千六百萬日圓(約一百八十四萬港元),相當於人均一百萬日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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