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證監放寬外資 合併境外投資制度
2019-02-01 00:00
中證監指,現行QFII、RQFII制度在准入條件、投資運作和持續監管等方面已不適應新的市場環境,因此須對相關辦法作出修訂整合。QFII、RQFII兩項制度將合二為一,整合有關配套監管規定,形成統一的《管理辦法》和《實施規定》,境外機構投資者只需申請一次資格,尚未獲得RQFII額度的國家和地區的機構,仍以外幣募集資金投資。
另外,中證監亦會取消數量型指標要求,保留機構類別和合規性條件;同時,簡化申請文件,縮短審批時限。除原有品種外,未來QFII、RQFII的投資範圍將擴大至在內地新三板掛牌的股票、債券回購、私募投資基金、金融期貨、商品期貨及期權等,具體品種須由有關交易場所提出建議報監管部門同意後公布;此外,允許參與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
中證監未來亦會優化託管人管理及加強持續監管,明確QFII託管人資格審批事項改為備案管理後的銜接要求,不再限制QFII聘用託管人的數量;完善帳戶管理,健全監測分析機制,增加提供相關跨境交易信息的要求,加大違規懲處力度。
中國於2002年及2011年先後實施QFII及RQFII制度試點,本月14日QFII總額度由1500億美元增加至3000億美元,RQFII總額度則為19400億元人民幣。截至本月30日,QFII合計獲批投資額度增至1013.46億美元,RQFII獲批額度則為6486.72億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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