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要聞】向沙呂小發警告信 教局列五宗罪促糾正
2019-01-30 00:00
(星島日報報道)浸信會沙田圍呂明才小學被揭發多年澳洲遊學團帳目不清,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昨證實,當局昨日向該校法團校董會發出警告信,羅列在人事升遷、商業活動、遊學團帳目等五大問題,並派員與校方商討如何改善。他強調學校須在適當時間內糾正,否則不排除進一步行動,有需要時轉介執法部門跟進。
據了解,警告信提到「五宗罪」,其中三項涉及澳洲遊學團安排。校長薛鳳鳴曾公開承認違規,把款項存入教師文雁菁的私人帳戶,又把學生繳交折合約十七萬港元的澳元現鈔,存放在校長室夾萬內,帳目僅她一人知悉;其後又被揭發七年來未就採購機票進行招標。至於其餘兩項,涉及不當聘用與晉升教師,據悉校方在一一年改聘文雁菁為助理小學學位教師時,文尚未取得師訓資格。本報曾向校方及辦團香港浸信會聯會查詢,惟截稿前未有回覆。
被問到警告信是否涉及懲處,楊潤雄稱交給作為僱主的法團校董會考慮與處理,「學校有出錯,校董會及管理層有責任糾正,落實改善管理措施,如果制度上確定沒有問題,是否人的問題?」他強調相關調查仍未結束,教育局亦等待校方獨立小組提交調查報告,不會就此劃定期限;他又指當局與校方保持溝通,但承認校方反應並不完全積極。
另外,《國歌條例草案》規定教育局局長須就將國歌納入小學教育及中學教育發出指示,楊潤雄稱具體採取通告抑或信函形式,仍待最終條文而定;當局亦會提供更多教學資源,包括為「認識國旗、國歌及區旗」專頁設立英文版本,提供更仔細的行政指引,提醒學校在《國歌條例》生效後的要求等,但重申任何學校有教授國歌,相信即使立法後,學校做法與現行沒有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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