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曾有販毒案底 在卑省入獄兩年

2019-01-16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被告上訴之後,法院重審改判至死刑。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回應稱,重審不存在任何程序違法之處,加刑是因為找到新證據。但其代理律師指,關押被告四年才一審判決,即指證據不足。法律界學者也指出,本案違背「上訴不加刑」的準則,如同一場鬧劇。不過據加拿大媒體CBC報道,謝倫伯格其實此前就有販毒案底,並曾因吸毒成癮而導致父子關係破裂。二〇一二年他因販賣毒品在加拿大卑詩省被判入獄兩年,法官還勸告他不要低估罪行的嚴重性。

據《法制日報》報道,重審謝倫伯格走私毒品一案的大連中院相關負責人介紹,上月二十九日收到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將謝倫伯格走私毒品案發回重審的裁定書後,依法立案受理,並另行組成合議庭審理此案。一月二日,大連市人民檢察院向大連中院送達了補充起訴決定書,補充謝倫伯格參與有組織國際販毒活動、在犯罪中是主犯的新犯罪事實。

不過網絡流傳,知名維權律師莫少平引述謝倫伯格的代理律師張冬碩的意見稱,法庭沒有足夠證據證明他參與了販毒集團,或參與了冰毒走私,因此關押其四年之後才做出一審判決,且判決十五年是按照最高法院的書面指示做出的。上月,案件發回重審後一天,大連檢察院就提交了「補充起訴書」,可謂「神速至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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