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橋測試造假 實驗室技術員囚32月

2018-07-27 00:00

(星島日報報道)耗資千億元的港珠澳大橋爆出石屎磚壓力測試結果造假醜聞,十九名屬外判商的前實驗室職員遭廉署拘控。前高級工地實驗室技術員及助理承認串謀詐騙罪,法官指本案屬嚴重級別的建築工程不當行為,而該些不當行為亦非單一個別事件,並持續至少兩年,乃判二人分別入獄三十二個月和二十二個月。控方庭上披露,造假事件被揭發後,土木工程拓展署要複驗七十五萬個測試紀錄,路政署亦花了三十九天在橋逾二百個位置抽驗石屎樣本,須額外花費五千八百六十二萬元公帑,當中包括土木署安排額外人手審視資料和報告以及路政署聘用顧問的費用。

裁判官李慶年判刑時指,六十四歲被告麥培盛的罪責及角色可被視為嚴重的因素,包括造假事件嚴重打擊市民分別對建築界和公共工程以及檢測和認證系統的信心,亦會對大橋的使用者造成安全威脅,而當局需耗資約五千八百多萬元進行額外工作,以作出補救或釋除公眾疑慮。

該建築工程的不當行為並非單一的個別事件,並持續了至少兩年,直至前年七月始被揭發,而在眾合謀者,麥的角色最為重要,他是涉案試驗所的負責人,且其職責的核心事務和價值就是要確保混凝土樣本的測試操作持正,惟他的行為不但影響建築界的公信力,而且令公眾對建築不當行為甚為反感,若非擔任監督職級的麥合謀,有意干犯此類罪行的承建商或其他合謀者也不能得逞。李官認為就算麥無刑事紀錄及有個人良好背景,對於此類嚴重罪行,法庭並無實質刑期扣減的空間。由於麥認罪獲刑期扣減,終被判囚三十二個月。

至於現年四十五歲的被告鄺富賢,雖然他最後參與當中,但他既不是始作俑者,也不屬管理階層,其罪責不可與麥同論。而且在嘉科的內部調查以至廉署拘捕後,他都直認不諱,加上他適時認罪,反映其真誠悔意,終被判監二十二個月。

辯方求情時指麥的犯案動機並不是為錢,而是為求方便,而鄺於事件中則無任何金錢得益,他作為基層員工認為若未有依照上司指示,便會失去工作。然而,即使他並非第一時間認罪,但他於嘉科的內部調查中已承認犯案,望法官可酌情輕判。

辯方亦為鄺呈遞父母及牧者所撰寫的求情信,表示鄺為人孝順且品格良好。辯方續指,鄺現時兼職冷氣技工,由於他需供養父母,希望入獄前爭取時間賺錢養家,加上他已預約醫生跟進其精神情況,故他一度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判刑,李官強調兩名被告願意鼓起勇氣及承擔責任的表現,對於涉案助理昨申請押後判刑以爭取時間賺錢供養家人,李官則表示 :「要孝順父母來日方長。」

早前一名嘉科前工地實驗室技術員黃國堯已承認使用虛假文書罪,被判監八個月。同案另一技術員吳啟堯亦已認罪及還柙候判,他已協助控方錄取口供,預料會在審訊中出任污點證人。至於另外十五名被告則否認控罪,案件已排期至明年一月八日始審訊,預計需時六十天。

案件編號︰區院刑事一〇三一——二〇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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