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健康|疫情衍生長者立遺囑情況趨增 事前先評估精神健康
2022-05-05 00:00
香港第五波疫情剛剛受控,每天確診人數回落至三位數字,死亡人數低至個位,大眾生活逐漸回復「正常」。近日有律師聯絡,協助幾位長者訂定遺囑。法律上並沒明文規定長者訂定遺囑必須作精神健康評估,但過往有些案例,當訂立人過身後,受益人質疑訂立時的精神狀態,懷疑受到唆擺。
巨星梅艶芳不幸患癌病逝,患病期間訂立遺囑,安排每月七萬元供養母親,待母親百年歸老後,把餘款捐與佛學會。可惜梅艷芳逝世後,母親質疑訂遺囑的可靠性而提出訴訟,官司一打便十多年。最關鍵是訂遺囑時只有醫生作見證,並沒有作詳細精神健康評估。
未雨綢繆防爭拗
很多長者都有健康問題,可能有血壓高、糖尿病或心血管疾病。年紀愈大,患認知障礙症機會愈大。65歲長者有5%患有認知障礙,但到了80歲便倍升至20%!因此80歲以上長者,雖然精神奕奕,但可能患有長期疾病,服用藥物,為避免爭議,律師建議作精神評估。
2009年一名中風後出現認知障礙的長者,長者姪女帶她到醫務所,由醫生簽發證明長者有「精神行為能力」,卻沒有詳細評估記錄。姪女在長者320萬元的銀行戶口中加入自己名字,結果動用了長者的資產,長者的女兒告上法庭及醫務委員會。裁定該醫生專業行為失當,吊銷了醫生資格一年。 新冠疫情下很多長者未雨綢繆,趁身體仍壯健及精神狀態良好,及早作出財務安排,避免子女日後爭拗。
文:精神科專科醫生丁錫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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