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倡普通的士牌转专营的士 陈帆:等同封闭市场不可取
2019-05-08 13:12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在立法会动议二读《专营的士服务条例草案》时表示,近年市民对的士服务多所诟病,反对较高质素且具备「网约」特色的个人化点对点公共交通服务的需求日见殷切。政府建议以试验计划推出600辆专营的士,及继续致力改善现有普通的士的服务质素及经营环境。
陈帆表示,专营的士的特色是以专营权模式营运,政府可在专营权条款清晰订明服务水平,并为车辆类型、车厢设施、「网约」安排、安全要求、司机培训、客户服务及投诉处理等定下服务标准。当中包括要求车队中必须有至少五成为可供轮椅上落的车辆、最低车价及车龄限制的要求、营办商必须提供具召唤服务的手机应用程式、专营的士须设有全球定位系统、USB充电设施、免费Wi-Fi,并提供最少一种电子支付方式等等。
透过专营权制度,营办商可集中管理其车队及司机的服务质素,政府可通过专营权条款监督营办商的表现。
陈帆说,将推出的600辆专营的士,只占现时全港的士约3%,认为引入专营的士对现有的士的人手情况不会构成很大影响,他又指当局评审专营的士专营权申请时,会向与司机维持雇佣关系的申请者,给予较高分数,鼓励营办商加强对司机劳工权益的保障,吸引新人入行。
他表示,引入专营的士并非为了取代普通的士,而是与普通的士服务相辅相成,两者在公共交通系统中的角色定位各有不同,当局决定专营的士数目时,亦小心考虑到服务需求存在不确定性、的士业界的关注,以及专营的士对普通的士业务发展的影响,也顾及每支车队规模及营运效率,以及维持良性竞争,认为发出3个专营权属于合适。
他指明白近来有的士业界忧专营的士会带来冲击,但他认为业界提议,推行专营的士亦只应透过让部分普通的士牌照转换成专营的士经营权先行先试,而非就新专营权进行招标,他回应指,考虑到公开竞争的原则,认为此诉求等同封闭市场,并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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