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长张家辉偷窃罪不成立 官接受或受抑郁病影响非企图高买

2019-04-26 15:57

被告张家辉被判偷窃罪不成立。郭显熙摄
被告张家辉被判偷窃罪不成立。郭显熙摄

现已停职警长指自己前年被诬蔑惹上官非而情绪受困,去年因压力大而患上抑郁症,声称自己在「无意识」情况下,在深水埗特卖场偷去行李牌、眼镜贴等4件共值32元货品。案件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决,裁判官陈頴贤指出本案虽有疑点,但由于重点在于被告是否存心偷窃,她接纳被告精神科医生的证供,认为被告或真的受到病情影响,并非企图高买,裁定罪名不成立。

51岁警长张家辉因前年惹上官非,被停职至今,他被指于去年‪5月18日,在深水埗一间电子特卖城内,偷走小型多功能包、行李牌、LED灯和眼镜防滑贴。‬

陈官指虽然本案仍有疑点,例如被告在店内有细心选购货品、有就其中2件货品付款、将货物放入裤袋、之后又将货物扔落地等。然而被告在案发时的过程及状态都有证物支持,被告的精神科医生及被告的妻子,都可证明其患有抑郁症,及行为变得异常,考虑到他或会受到病情影响,裁定罪名不成立。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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