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收赌注洗黑钱逾一亿 退休警长认罪准保释
2019-04-08 13:59
71岁退休警长与4名亲友于2007年至2011年的马季期间,非法收受赌注及洗黑钱逾一亿元,退休警长今于区域法院承认8项控罪,另外四名被告则否认五罪。退休警长期间获准以原有条件保释候判,但仍需每天出席本案审讯。因控辩双方需时修改开案陈词,法官把案押后至明天开审。
五名被告依次为苏永耀(71岁)、苏永华(66岁)、苏国忠(47岁)、卢志强(60岁)及曾国伟(62岁)。苏永耀及曾国伟分别为退休警长及退休警员,苏永耀于1994年退休,曾国伟则是苏永耀的前下属。而苏永耀则是苏永华的兄长,苏国忠的伯父,以及卢志强的大舅。
首被告苏永耀(71岁)今于区域法院承认一项非法收受赌注罪及七项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即洗黑钱共$101,902,218元。根据会计师分析指出,大部分金钱是透过网上转帐及银行柜员机转帐而获得。
警方于2011年中发现可疑异常的银行存款及提款纪录,大笔金额在存入银行户口后,首被告苏永耀不时于数天内亲自到银行柜台提取,而该异常金额流动于马季期间特别活跃。警方到西湾河太安楼1534室破门进入搜查时发现首被告苏永耀在观看当日赛事,屋内亦有赌注纪录等用具及装备,警方再于屋内及首被告苏永耀的电单车内发现涉案5名被告的7本银行存摺及7张提款卡,亦于首被告苏永耀的手机内发现12段有关非法收受赌注的交易,共涉金额逾142万元。
首被告苏永耀被控于2007年至2009年利用私人户口洗黑钱共$37,677,089,首被告苏永耀与其弟弟苏永华被控于2009年至2011年利用苏永华的银行户口洗黑钱共$10,951,273,首被告苏永耀与其侄儿苏国忠则被控于2007年至2011年,利用苏国忠的银行户口洗黑钱共$11,423,322。首被告苏永耀再与其外甥卢志强被控于2007年至2011年,利用卢志强的银行户口洗黑钱共$35,064,389。首被告苏永耀亦与其前下属曾国伟被控于2009年至2011年,利用曾国伟的银行户口洗黑钱共$6,786,145。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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