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刘銮雄提司法覆核周三作指示聆讯 法院6月21日处理许可申请

2019-04-15 14:54

华人置业前主席刘銮雄。 资料图片
华人置业前主席刘銮雄。 资料图片

立法会本月2日起审议《逃犯条例》修订草案,但草案未及立法会讨论已遭司法覆核挑战。华人置业前主席刘銮雄于立法会审议前夕透过律师入禀高等法院申请覆核,要求法庭裁定修订条例不具追溯力,特首不能有无限大的酌情权,决定移交何人予与港无引渡协议的地区。案件已排期于本周三作指示聆讯。双方律师同意于6月21日进行司法覆核申请许可的聆讯。

刘銮雄今早亦透过代表律师向高院呈交誓章及补充相关文件。

刘銮雄由城中享负盛名的资深大律师麦高义和彭耀鸿等代表入禀。根据入禀状,刘銮雄要求法庭裁定经修订的《逃犯条例》不具追溯力,任何在修订生效前被定罪的人,都不能被移交至与港府无引渡协议的地区。申请人又要求法庭宣布,政府若将他移交澳门当局,将违反《人权法》中保障公平审讯和被告人权利等的条文规定;若特首以个案形式移交逃犯的酌情权不受限制,将违反逃犯的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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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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