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积犯出狱仅1年5度再犯案 判囚5年半

2019-04-02 12:47

抢劫男积犯2014年因连环抢劫独行女子被判囚,前年刑满出狱后仅1年即再向独行女子埋手,去年2月至3月间10日内5度行劫,期间更曾闯入女厕夺去老年妇人背囊。男积犯今早在高等法院承认5项抢劫罪,法官指本案案情比上一次严重,男积犯不但展示武器威吓受害人,又曾使用暴力,更在保释期间犯案,最终判他入狱5年半。

现年47岁的被告李伟业承认于去年2月21日至3月2日,先后在铜锣湾、旺角、红磡和天水围行劫,5名女受害人年龄介乎26岁至76岁。案情指,被告曾手执啤酒樽威吓受害人交出钱财、尾随受害人从后箍颈抢去对方手袋、踢开女厕厕格门夺去受害人勾在门上的背囊、拉扯受害人手袋令对方被拖行地上等。

控方透露,被告现有52个案底,他自1989年以来屡次因袭击、爆窃、抢劫、藏毒等罪入狱。他前年2月刑满出狱后,又因无牌持有枪械等罪,今年2月在裁判法院被判囚8个月,但他在该案审结前保释期间,干犯今次抢劫案中3项抢劫罪。

辩方求情指,被告前年出狱后因右手手指伤残而无法工作,但女友去年初怀孕,他便愚蠢地再次犯案。被告被捕后长期还柙,女友不堪压力和抑郁症纠缠,最终不幸流产,2人均感到自责。

法官坦言同情被告女友处境,但正如被告承认,他只能将一切不幸怪罪于自己。法官又下令,被告在本案的5年半监禁刑期,与上述裁判法院案件的刑期分期执行。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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