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掩饰建筑废物弃置 堆填区使用者违规罚$2000
2019-04-02 15:16
一名堆填区使用者在新界东北堆填区企图弃置废物时,向环保署人员提供不正确资料,今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废物处置(指定废物处置设施)规例》,被判罚款2,000元。
环保署发言人表示,去年年中接获举报,指有堆填区使用者运载建筑废物往堆填区弃置时,利用一般都巿固体废物作掩饰,以规避建筑废物处置收费。环保署随后在各堆填区加强突击行动,去年11月在新界东北堆填区突击抽查一名堆填区使用者运载的废物时,该人士声称所运送的并非建筑废物,但署方及后在其弃置的废物中发现建筑废物。环保署在完成调查及蒐证后,按《废物处置(指定废物处置设施)规例》检控该名堆填区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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