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悦4千万骗薪案】3被告全判囚 警方认为起阻吓作用

2019-03-27 13:22

商业罪案调查科总督察邹祥有(中)。黄梓生摄
商业罪案调查科总督察邹祥有(中)。黄梓生摄

卓悦化妆品人事及行政部前女主管一家三口串谋诈骗公司逾4000万元,并清洗逾3700万元黑钱,今早在高等法院被判囚6年半至11年不等。警方认为判刑起阻吓作用,又提醒公司要处理好内部监管机制,透过聘请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确保公司良好管治,将有助警方调查一旦发生的罪案。

商业罪案调查科总督察邹祥有表示,由于本案案情复杂,发生时间较久远,警方需时翻查大量文件和过千项银行交易记录。卓悦亦无法即时向警方提供资料,警方在调查搜证方面遇上大挑战。对于法官指本案出现不合理延误,邹表示会与律政司讨论,覆检调查过程,但强调每宗案件有其独特之处,警方必会尽力完成调查。

一家三口被告依次为65岁女主管乔美龄、其42岁儿子夏定邦及71岁丈夫夏伟成。法官今早判乔入狱11年,夏定邦入狱7年,夏伟成则入狱6年半。

法官判刑后,一名声称代表卓悦的大律师向法庭申请补偿令,要求各被告赔偿逾4000万元,又向曾获保释的两父子追讨共60万元保释金。法官听罢陈辞,预留2小时聆讯予与讼各方择日处理。

法庭记者:黄梓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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