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执勤升降机急坠受伤提索偿 辩方质疑获救时无即时说出伤势

2019-03-13 17:01

原告祁德恩(小图)。 资料图片
原告祁德恩(小图)。 资料图片

消防员于2012年在深水埗界限街金椽楼执勤时,升降机不幸发生故障而向下堕至𨋢槽位置,消防员早前入禀高等法院向大厦业主立案法团和升降机工程公司透过伤亡诉讼索偿480万元,连同早前已获政府赔偿的110万元,即消防员一共索偿590万元。

原告祁德恩被辩方律师指,在意外中「两手空空」等待同为消防人员的同事到场救援,但祁反驳指自己在意外中受到强烈撞击,颈惟及腰惟均感到强烈痛楚,但仍不忘初心紧握救援工具离开被困升降机。祁解释指被困于升降机内的两分钟「感觉非常唔好」,「头痛又背脊痛,好想尽快离开架𨋢,但系喺密室无辨法逃走」。

辩方指出祁在消防员到场救援时并无立即说自己受伤,祁反驳指当时只是想第一时间离开升降机,暂时没有想到伤势及痛楚。祁又忆述指事发当时升降机槽顶天花位置疑似有「碎屑」及「灰尘」乱坠,祁指自己感到「上面有野撒落黎,跌至其头盔更有响声。辩方便质疑「碎屑」及「灰尘」竟会发出响声时,祁亦坚持己见。

辩方指出祁被送往广华医院急诊室时只说自己腰痛,但却声称有愈来愈多毛病,例如:记忆力衰退、颈痛、头晕、头痛,更怀疑自己患有脑震荡,而当医生为他作磁力共振等检查后则认为祁身体状况并无异常,只有颈椎位置有轻微退化现象。祁则指部份症状是事发后慢慢浮现出来。

案件明续。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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