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转仓遭剥光猪受查申索失败 黄之锋扬言将上诉

2019-02-27 13:35

黄之锋入禀索偿失败。陈楚琨
黄之锋入禀索偿失败。陈楚琨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因冲击公民广场案一度被判入狱,前年10月「转仓」到东头惩教所时,声称遭惩教人员要求他作「剥光猪」再蹲下回答逾5分钟的问题。他认为惩教署人员侵犯其人身及在职中有不法行为,遂入禀小额审裁处向律政司索偿1.6万元,案件今裁定申诉未能成立,撤销申索,律政司一方讼费申请获批。

黄之锋在庭外称对于裁决结果是意料之内,但就明确表示会就今次裁决结果上诉。但面对讼费则显得松一口气,他表示原本须支付逾1.1万元,现时只须付讼费221.5元。

暂委审裁官余佩诗指出,黄之锋在审讯时指3名惩教署职员有「夹口供」之嫌,余官并不认同,她指3名职员在惩教署任职多年,有丰富的搜查囚犯经验,而黄之锋未有提出任何实质指控,单纯是其个人臆测。而黄在申索书所写的光身蹲下回答问题,只有笼统的时间,亦不太记得当时的搜身动作,惟惩教职员则能清楚讲出光身检查的程序及目的。而黄早在申索书及审讯中,忆述蹲下的次数有所出入。

而黄之锋指自己遭职员问及非「新转介犯人登记表」的问题,但记录除了写下黄属「香港众志」外就没有其他问题,而黄声称当时感到侮辱,但却不记得被问何问题,余官直言令人「难以置信」。又指黄在搜身检查后签署转仓表格的证供,「似乎存在记得啲想记得嘅事情」,不接纳黄在光身检查时有回答问题。

黄之锋曾投诉东头惩教所对待囚犯的方式有问题,但就指职员的态度、语气合理,惟在审讯时又指职员对他说话态度恶劣,直言其证供「南辕北辙」。而职员问及其背景问题都只为了方便行政人员调配工作,不认为有针对性恶意。

法庭记者:陈楚琨

建立时间:12:02
更新时间:1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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