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惩教所无理要求赤祼蹲下提索偿 黄之锋作供:佢话睇吓我用踎厕有冇困难

2019-01-24 12:30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因2014年冲击公民广场一度过被判入狱,其后他转仓到东头惩教所时,被惩教人员要求脱光衣服蹲下答问题,而且答问题的时间亦比较长,令他觉得惩教署人员对他有针对性的人身侵害,遂入禀小额审裁处向代表惩教署的律政司提出索偿1.6万元。案件今开审。

申索人黄之锋,被告人为律政司。黄先出庭供称,2017年10月16日由壁屋惩教所,转仓到东头惩教所,并在东头的保安房进行搜身程序。他提到知道会有「搜身」检查,但就不知有「摸身」检查,并质疑摸身检查的必要性,并表示当下「无得唔同意」。暂委审裁官余佩诗遂问黄,他有否问惩教署职员为何脱衣后仍要摸身,黄表示在检查程序后曾问过为何要蹲下,对方只回应「呢度用踎厕,睇吓你有冇困难」。

黄又指「剥光猪」后要做不同动作作检查,比如要蹲下检查下体及肛门、背向惩教职员单脚站立检查脚掌。他表示虽当日房内没有钟,自己亦没有戴表,但就凭指模房内的钟推盘当日搜身检查约5分钟,盘问检查约5分钟。但黄表明不理解为何要赤身蹲低回答问题近5分钟,因为在壁屋时都是站立回应,认为东头的做法是「以一种方式以展现惩教职员的威严」,但就认为不必要,亦损害在囚人士的尊严,未能顾及得体。

黄称回答问题时一度站起身,但就被惩教人员用严肃的语气著他继续蹲下,自己亦估计如望地下答问题会遭到更严霸的喝斥,故此要45度抬头,回应律政司代表更怒言「好似只狗咁望住佢地」。他认为是针对他的侵权行为,因壁屋作为青少年监狱,理应更严厉,但没有此情况,再者赤身蹲下回答问题近5分钟,某些并非「新转介犯人登记表」外的问题,是完全不恰当及滥用职权的行为。惟黄指自己有问过其他东头的囚犯亦有受到要「剥光猪」回答问题,但就斥责不应是「各处乡村各处例」,应是所有惩教所都统一标准。

法庭记者:陈楚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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