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员涉诈骗6间保险公司18万赔偿 遭廉署起诉

2019-01-31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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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警员及一名散工,控告2人分别涉嫌串谋诈骗及企图诈骗6间保险公司共约18万港元赔偿,以及向警务处报假案。两名被告将于明日(2月1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詹广信,36岁,警员,及曾宪杨,29岁,散工,早前同被控6项罪名,即2项串谋诈骗,违反普通法,及4项企图欺诈,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G条。
詹广信另被控5项罪名,即2项欺诈及3项企图欺诈,而曾宪杨则另被控3罪名,即一项串谋诈骗,及2项串谋虚报有人犯罪,违反《警队条例》第64(a)条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条。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涉嫌罪行。
詹广信自2007年起成为香港警务处的警员。在加入警务处前,他在安达保险香港有限公司(安达)任职保险经纪。詹广信及曾宪杨互相认识。
其中2项控罪指詹广信及曾宪杨涉嫌于2014年6月18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一起串谋诈骗大新保险(1976)有限公司(大新),即虚假地向大新表示曾宪杨在财物索偿表格所述遭受财物损失,藉此诱使大新接受该等索偿为真实的索偿并向曾宪杨支付赔偿。
另一项控罪指曾宪杨涉嫌于2016年7月22日至2017年1月23日期间与詹广信一起串谋诈骗安盛保险有限公司(安盛),即虚假地向安盛表示曾宪杨在财物索偿表格所述遭受财物损失,藉此诱使安盛接受该索偿为真实的索偿并向曾宪杨支付赔偿。
另外4项控罪指詹广信及曾宪杨涉嫌于2017年1月20日至9月18日期间虚假地向安盛、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中银)及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香港)有限公司(三井住友)表示曾宪杨在财物或旅游保险索偿表格所述遭受财物损失,并意图诈骗而企图诱使该3间保险公司接受该等索偿为真实的索偿并向曾宪杨支付赔偿。
另外3项控罪指詹广信涉嫌于2015年2月6日至2017年7月3日期间虚假地向丰隆保险(亚洲)有限公司(丰隆) 及安盛表示他在家居保险或财物索偿表格所述遭受财物损失,并意图诈骗而企图诱使丰隆及安盛接受该等索偿为真实的索偿并向他支付赔偿。
另外2控罪指詹广信涉嫌于2016年9月11日至2017年1月13日期间虚假地向中银及安达表示他在旅游保险索偿表格所述遭受财物损失,并意图诈骗而诱使该两间保险公司接受该等索偿为真实的索偿并向他支付赔偿。
馀下2项控罪指曾宪杨涉嫌分别于2014年6月18日及2015年2月6日与詹广信一起串谋,明知地向香港警务处虚报有人犯罪,即曾宪杨在香港被盗窃因而遭受财物损失。
詹广信及曾宪杨涉嫌透过上述虚假索偿,串谋诈骗及企图诈骗该6间保险公司共约18万港元赔偿。
香港警务处、大新、安盛、中银、三井住友、丰隆及安达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2名被告已获廉署准予保释,以待明日应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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