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非礼游荡 43岁休班警准保释3月再讯 2019-01-31 12:30 被告黄家杰。 林欣乐摄 Previous Next 一名43岁警务人员被控一项猥亵侵犯及一项游荡导致他人担心罪。案件今天于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辩方需寻求法律意见,案件押后至3月21日。被告毋须答辩,准以500元保释。控罪指,被告黄家杰于2018年8月3日,在中环奥卑利街17号A一单位内猥亵侵犯一名女子。同日,黄在中环奥卑利街至德辅道中,在公众地方游荡,导致一名女子合理地担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据知,被告住在中环奥卑利街17号A警察已婚宿舍。法庭记者:林欣乐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麦玲玲生肖运程】肖兔者人事关系顺遂 「三台」进驻有望步步高升 下一篇 维港会:野蛮客打翻饮料要求再整多杯被拒 发恶用饮管掟店员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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